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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平台(试点)产品供应商目录征集》公告

2021-02-0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沪府规〔2019〕26号)等文件要求,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决定在本市部分街道试点开展面向老年人家庭的居室环境适老化改造(以下简称“适老化改造”)。2021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市民政局将任采取市场化运作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探索“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家庭自负一点”的资金分担机制,引导和支持包括困难、无子女、失能、高龄等特殊群体在内的全体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为推进“适老化改造平台”的2021年扩容的需求及实际落地,上海地产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平台”运营主体,着手推进目录制定的更新工作,现向市场主体征集适老化改造产品供应商及产品,经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及产品将列示于《目录》内。《目录》将根据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发布及修订工作。


一、申报主体及产品要求
        本次申报面向市场主体,符合以下要求的市场主体,可按要求进行申报。OEM或ODM产品应以品牌持有方为主体进行申报。应由国内品牌产品的生产商、品牌持有方、合资品牌及进口品牌指定与平台合作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为主体进行申报。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质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申报主体应具有提供产品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产品培训、安装调试以及相关售后服务能力;
4.申报主体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申报主体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任何违法记录,且无产品质量或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诚信状况良好;
6.申报主体不得同时为上海市适老化改造服务供应商;
7.申报主体应承诺始终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主动接受上海市民政局及其委托单位的监管。
(二)供应商及产品资质要求
1.申报主体最新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
2.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主体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并附上申报主体实缴出资证明);
4.申报书中所列出的产品相关项目经验证明;
5.申报主体为生产商、品牌持有方需提供品牌、生产商证明文件,申报主体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申报主体需提供相应授权证明文件、品牌入驻平台推荐书及品牌/生产商证明文件;
6.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7.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检验证明;
8.申报产品为需特殊认证资质的,需按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备案或办理相关认证。
9.所有产品商均需承诺,进入“上海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平台”的适老化产品,均质保2年及以上。
10.所提供的智慧养老产品需拥有成熟、完善的后台支持,应急响应服务体系。(提供详尽的方案,表述形式不限,文件为word格式)
(三)产品价格要求
1.申报主体应自主提报产品市场零售价及供货价,此处“市场零售价”指该产品在上海地区内的市场零售定价;
2.申报主体应自主提报产品供货价需承诺不高于上海区域非工程类渠道、经销商价格。
3.申报主体应提供该产品线上商城网址、门店地址等销售渠道信息,以备查验。
(四)产品类别功能
1.申报产品应在本次目录类别范围内(产品类别:01、智能化设备;02、家具产品;03、扶手;04、坐便器;05、防滑涂料;06、助起器具;07、建材类;08、居家配件;09、改造类产品)除了零星类产品外每个申报主体仅允许申报不超过二类产品;
2.产品应适合在家庭室内使用,适合老年人使用,产品安全可靠、便捷。
二、申报时间
        本次征集的申报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24:00,逾期提交或材料提交不完整均视为无效申报。
三、申报方法
        申报主体需按要求准备并在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司公章的申报纸质材料寄至浦东新区浦明路1388号八楼(“上海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平台”收),并将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henqilei@shdcjt.com。材料包括:
1.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详见供应商及产品资质要求);
3.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4.产品价格表。

附件:
1.《2021上海市适老化改造(试点)产品供应商目录》申报表
2. 承诺函

上海地产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2日